close

1-1  研究動機

生物多樣性的定義到十數多種,隨著各國專家學者對於生物的認識與不斷深入了解而有更多新釋義。

目前各國最為接受之生物多樣性的定義,是指地球上所有生物形式的生命體與其所觸及之所有層次的多樣性。

各國在訂定與執行生物多樣性國家策略和行動方案時,所規範的範圍應亦擴及基因、物種與生態系的多樣性。

1-2  研究目的

現在生物學把所有生物分為五界,原核生物界(Monera)原生生物(Protozoa)、植物界(Plantae)、動物界(Animalia)、真菌界(Fungi)。


世界上最多樣的生物就是動物,除了我們所認識的脊椎動物與無脊椎動物〈包括昆蟲〉。全世界還有多少我們所不認識的物種呢?人類的科技一天一天的進步,可以探索銀河、宇宙,也可以到深海研究,卻沒有人知道生存在地球上有多少物種。即使全球只有500萬種生物,我們迄今認識的物種也不到五分之二。

1-3  預期成果

存在於各種生態系中的每一物種均具有特定的生態功能,生物多樣性可以衍生多項有性型或無形的價值。如調節微氣候、清淨水質、提供氧氣、清除汙染、製造沃土、水、養份與大氣循環及植物授粉等,這些都是人類無法完成而亟需生態系的提供和服務。

唯有在生物多樣性所建立之下功能往德以整體運作,人類才能生生不息的享用其所提供價值與服務品質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masz5597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